| 住建部發布新消防安全技術標準,11月1日起施行! |
| 發布時間:2025-10-16 16:54:25 | 瀏覽次數: |
主要調整和亮點如下 一、標準性質與名稱調整 由強製性標準改為推薦性標準。 舊版:強製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 新版:推薦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標準》(GB/T50720-2011,2025年版)。 意味著原規範中所有強製性條文,包括未被《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 55037-2022)廢止的均不再強製執行;名稱中“規範”改為“標準”,編號新增“/T”,且明確要求與其他條文一並實施,核心執行標準未降低。 二、總則新增與術語調整 總則:新版在“自防自救”基礎上,新增“納入安全生產管理體係”與“智慧消防”,強調消防安全與安全生產融合;新增“宜采用信息化消防安全管理技術和智能化消防設施”,引入智慧消防理念。 術語調整: 舊版:“臨時消防設施”中“疏散指示標識” 新版:“疏散指示標誌”,與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術語一致表述更規範; 舊版:“臨時設施”中“圍牆” 新版:細化為“臨時圍牆”,強調其臨時屬性,避免與永久性工程圍牆混淆。 三、總平麵布局變化 關於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 舊版:要求“設置環形道路” 新版:“應設置環形道路,或在道路盡頭設置回車場”,體現環形道路“不再唯一”;總平麵布局新增“回車場”為必含要素,完善布局規劃。 關於超100米在建工程回車場尺寸消防車道與救援場地: 舊版:12m×12m 新版:18m×18m;救援場地按建築高度分檔規定(15m/20m/25m長,10m/10m/15m寬),允許間隔布置(間隔≤30m),明確與在建工程突出物距離5-10m,且“宜在主體結構施工前投入使用”;新增既有建築改造工程可參照執行相關規定。 四、臨時消防設施完善 一般規定: 新增“自救呼吸器、強光手電、破拆工具”為應配器材(地下工程須設消防器材儲存室,並宜增配防毒麵具); 明確“臨時疏散通道”強製要求; 消防水泵專用配電線路範圍擴大,強調“火災時持續供電”; 地下工程需設消防器材儲存室,配備自救呼吸器。 好色视频下载器:全麵升級配置基準——易燃易爆場所及臨時動火作業點的單具好色视频下载器最小好色视频下载級別均由舊版3A/2A統一提升至4A,單位好色视频下载級別最大保護麵積全部收緊至40m²/A;液體火災最小級別提高至89B,保護麵積1.0m²/B。 新增室內消火栓栓口動壓>0.50MPa時設減壓裝置。 應急照明:疏散通道照度從0.5lx提升至3.0lx,臨時避難場所≥10.0lx;高度超100m在建工程應急照明持續供電≥1.5h,其他工程≥1.0h。 臨時避難場所(新增部分):新增高度超100m工程需設臨時避難場所,結合永久避難層;臨時避難場所應配乙級防火門窗並配備相應設置等,距作業麵垂直距離≤50m。 五、防火管理強化 責任主體: 舊版:“施工單位負責”; 新版:“建設、施工、監理等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單位依法承擔責任”。 管理製度:新增“臨時消防設施管理和維護製度”,完善體係。 可燃物管理:限製易燃易爆危險品在施工作業區存放及用量;可燃氣體場所宜設探測報警或視頻監控,易燃材料庫房宜設局部自動噴水設施。 用火用電用氣:動火後監護延長至30min,設不燃材料接火裝置;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禁動火,冷庫、地下工程動火有專項要求;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需符合《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 50058標準。 聲明:本公眾號發布的圖文等僅作為學習交流使用,其版權歸原作者/出版社所有。如有侵權,請聯係作者。 |
| 上一篇:痛心,警惕!河北一養老院發生火災,20人死亡! 下一篇: |